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部门
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4-213817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9
文号: 来源: 秀洲区政府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9
文号:
来源: 秀洲区政府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29 09: 0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2〕8号、浙政办发〔2022〕30号、嘉政办发〔2022〕31号文件。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查漏补缺,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共设51个栏目,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74条,确保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公开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信息。每月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接受社会和部门的监督,2023年累计作出处罚68起案件并落实网上公开。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的原则,做到接待、登记、处置、反馈规范化办理,每月对群众信访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和公开,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落实专人管理,及时公布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同时建立自查制度,每2周开展1次自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共设51个栏目,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74条。二是通过“秀洲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3篇,粉丝数9815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政务发布公开协调制度》《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 》等制度要求,将此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对各科室年度考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定期参加由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反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文件如环评文件中,在公示前未确定文件中的涉密信息是否为必要公示信息,未进行脱敏处理。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求含个人隐私信息的文件在公示前确定是否为必要公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秀洲区生态环境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